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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 備 網 上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及 私 隱 政 策 聲 明
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與 私 隱 政 策 聲 明 有 甚 麼 不 同 ?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是 根 據 《 個 人 資 料 (私 隱 )條 例 》 (下 稱 條 例 )的 規 定 擬 備 的 聲 明 , 目 的 是 在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時 告 知 有 關 人 士 某 些 事 項 , 即 是 說 這 份 聲 明 的 內 容 只 限 於 與 從 個 人 收 集 得 的 指 定 個 人 紀 錄 有 關 (詳 情 請 參 閱 下 文 )。 私 隱 政 策 聲 明 一 般 用 以 述 明 機 構 在 收 集 、 持 有 及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方 面 的 整 體 私 隱 政 策 及 實 務 。 根 據 條 例 的 規 定 , 機 構 須 確 保 其 他 人 士 可 確 實 得 知 它 們 在 這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實 務 。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我 應 在 何 時 提 供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? 每 當 你 在 網 上 向 他 人 收 集 可 識 辨 身 分 的 資 料 (即 所 謂 「 可 識 辨 個 人 身 份 的 資 料 」 )時 , 包 括 他 們 使 用 你 的 網 址 的 資 料 , 即 應 提 供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。 最 常 用 以 收 集 網 上 資 料 的 方 法 是 利 用 網 上 的 登 記 表 格 或 其 他 表 格 收 集 資 料 。 故 此 , 每 一 份 這 類 表 格 應 載 有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, 作 為 表 格 的 一 部 分 , 或 是 利 用 表 格 上 的 「 鏈 路 」 與 聲 明 接 達 。 此 外 , 網 址 亦 可 能 在 個 人 不 知 情 的 情 況 下 收 集 他 們 的 資 料 , 例 如 利 用 「 曲 奇 」 檔 案 (cookies)。 舉 例 來 說 , 當 個 人 登 記 使 用 網 址 時 , 「 曲 奇 」 檔 案 便 可 用 來 記 錄 他 們 曾 瀏 覽 的 網 頁 。 在 此 情 況 下 , 原 有 登 記 表 格 上 的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便 應 包 括 其 後 的 收 集 活 動 。 其 他 或 另 外 一 個 方 法 是 在 每 次 開 始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時 , 利 用 彈 跳 訊 息 盒 提 供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。 如 你 的 網 址 不 讓 拒 絕 接 受 「 曲 奇 」 檔 案 的 瀏 覽 者 到 訪 , 你 亦 應 在 收 集 個 人 資 料 聲 明 中 清 楚 述 明 此 點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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